2008年8月2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加工产品前要履行审查义务吗?
  问答
  [关键词]——认证标志

  加工产品前要履行审查义务吗?
    有人叫我加工产品,其产品外壳上标有认证标志。如果我同意加工,是否应该在投产前要求对方提供该认证的相关证明?
  读者:李先生

    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陶旭峰律师回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规定,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产品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
    因此,你作为受托方,为规避法律风险,须履行合理审查义务。在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时,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;要求委托方出示认证书原件,并将认证书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保存。